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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2-
03-
15
1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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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今后丽水境内有多次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记录,或存在暴力抗法、拒绝检查、强行闯卡等违法行为,没有在规定期限接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通知》明确,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行政处罚案卷、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审核通过的案件,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市信用办向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及其他联合惩戒部门推送黑名单,限制失信当事人部分高消费行为和融资授信,包括个人信用贷款、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通知》对进一步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共同参与创建“信用丽水”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人:市治超办:李海楹0578-2808192,蔡裕成0578-218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