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制度(修订)》(丽公航运党〔2024〕12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公路港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丽公航运(2025〕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丽水市公路港航和运输管理中心2025年度内部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协审单位进行公开选取,欢迎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内容:对2025年由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审计并批复的24个(不含1个上年延期审计项目)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详见公开选取文件第四章公开选取需求项目概况)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分项目按照工程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两个方面分别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和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二)服务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限额41.21万以内。
(三)报名单位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纳入丽水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内的定点供应商;4.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报名事宜。
(四)报名人项目组成员能力: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报名人在编的、在合同期内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的正式员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6人, 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项目组成员应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
(五)报名文件提交: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请结合公开选取文件要求编制报名文件,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报名文件于2025年6月11日17:30前密封邮寄或直接送交到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412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94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作无效报名文件处理。
(六)中选单位确定:本次公开选取分两个小组,报名人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小组的报名,但同一个报名人只能作为一个小组的中选人。由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小额采购领导小组按照第一组、第二组的先后顺序依次评分综合选取得分最高者中选,报名人若为第一组的中选人,则不再推荐为第二组的中选人。
(七)服务项目地点:丽水市范围内审计项目所在地。
(八)服务项目期限:原则上自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底,最终以2025年审计计划内公路港航项目上报实施时间为准。
(九)服务项目成果:协审单位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等有关资料。
(十)服务项目咨询:项目联系人:张蓓蓓,联系电话:0578-2686020 17826809070。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