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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丽路政罚〔2025〕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 2025- 03- 31  14: 42    浏览次数:

张军:

经查,你涉嫌故意逃避检测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本机关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拟决定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详见附件)。

丽路政罚〔2025〕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丽路政罚〔2025〕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丽路政罚〔2025〕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