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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旅游航道开发规划编制中介竞价公告
来源:
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
03-
13
16:
35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及《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小额项目采购管理制度》(丽公航运(2022〕1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就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旅游航道开发规划编制进行公开竞价,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为港航工程及相关专业方向;(3)自2020年以来具有市级以上水运规划业绩或相关科研业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主要工作内容:瓯江市本级航道41公里(大港头至开潭大坝)旅游航道开发规划,包括旅游需求分析、航道开发规划、配套设施规划、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其中效益分析着重预测航道疏浚砂石资源开发产生的效益。
3.中标选择方式:以最低下浮率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直属中心招投标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4.竞价控制价:采用下浮率报价形式,规划编制服务费=按招标控制价*(1-报价下浮率),下浮率范围为10%-20%(超出范围视作无效)。(根据前期询价结果,竞价控制确定为30万元)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材料要求见附件)于2024年3月19日12时00分前送达到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港航科,报价函同时包含报价(下浮率)、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项目业绩。地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306办公室,联系人:何宗骏,电话:0578-2170623。逾期不接收。
附件: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旅游航道开发规划编制竞价函.doc
竞价单位:丽水市直属公路港航管理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