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要求,结合《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就丽水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专项设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取统招分签的形式进行,招标人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分别为丽水市交通运输局、龙泉市交通运输局、青田县交通运输局、云和县交通运输局、庆元县交通运输局、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遂昌县交通运输局、松阳县交通运输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等9家单位,各单位资金来源均已落实。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依据《浙江省“一廊两翼全网”高品质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实施方案》的具体建设要求,丽水的任务为普通国道综合治超提质升级和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服务等,共涉及市本级和8个县(市),总投资额约2900.3万元,本项目需对丽水市范围内涉及的建设内容完成专项设计工作。各出资实施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市本级
完成“浙路通”地市子平台建设,包含数字公路基础底座(含市级多元基础数据融合和设备信息管理模块、具备地图引擎的市级公路数据仓、市级公路指挥舱、应用集成管理模块)、数字路政、综合巡查,配套云资源服务,实现一综合三集成。
2.龙泉市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新建不少于2个、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7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改造不少于4个,国省区域监管试点设施建设不少于1个,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点轮廓检测改造不少于1个。
3.青田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3个,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改造不少于2个。
4.云和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普通国道交调站改造不少于5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改造不少于2个。
5.庆元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2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改造不少于1个,国省区域监管试点建设不少于1个,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点轮廓检测改造不少于3个。
6.缙云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非现场执法点改造不少于1个,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改造不少于1个。
7.遂昌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1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改造不少于1个(已完成施工招标),国道非现场执法点证据链完善改造不少于1个。
8.松阳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4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新建不少于1个(已完成施工招标),国道非现场执法点改造不少于1个,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点轮廓检测改造不少于1个。
9.景宁县
完成县级外场设备与数据管理模块建设及配套服务;完成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新建不少于1个,普通国道交调站设备改造不少于3个,国道非现场执法点改造不少于2个。
二、本次竞价服务内容
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的专项设计文件和年度绩效自评估报告,市本级和8个县(市)分别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完成期限要求
专项设计文件于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中标后两个月内完成,年度绩效自评估报告于2025-2027年每年2月完成(具体时间以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为准)。
五、项目控制价
合计最高限价80万元,合计最低限价75万元。
六、中标选择方式
以最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我局采购小组讨论确定中标单位。
七、其他
本次采用统招分签方式,中标单位需按建设资金(设计费不含电子政务和已设计部分)比例与市、县不同出资实施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制作报价函(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17时前密封送达或邮寄至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701号,联系人:余彬,电话:0578-2615117,逾期不接收。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