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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大奖来了!摄影爱好者们请注意,丽水这场大赛喊你投稿!

作者: 厉俊娴    来源: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3- 04- 14  17: 01    浏览次数:

我眼中的“共富路”暨丽水市“四好农村路”摄影大赛

即日启动!

现面向全社会征集

以丽水市“四好农村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万元大奖

 等你来投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征集内容

聚焦“红绿金”融合发展,展现一批生态环境优美、助推经济发展、造福当地百姓的农村公路,用镜头记录农村公路建设者、管理者、维护者的风采,以及农业、农村、农民因交通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体现丽水市“四好农村路”红的底色、绿的亮色、金的成色。大赛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以丽水“四好农村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 路域风采类

围绕农村公路四季风光,突出展示“十四五”期间,尤其是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市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公路为民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交通保障;反映“四好农村路”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比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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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平黄线

★ 人物风采类

围绕农村公路建设者,突出展示先进人物及广大干部职工施工作业、服务群众等鲜活场景,彰显建设者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生动形先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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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槽修补

★ 乡村振兴类

围绕“农村公路+”,突出展示农村公路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现与党建风采、红色文化、乡风文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相结合的显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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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好农村路”与党建相结合

★ 持续发展类

围绕高质量发展理念,突出展示智慧公路建设成效的应用场景,吸收新技术、拥抱新业态,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探索高效温馨服务,推动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探索和行动。

比如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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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次使用“无人驾驶”智能化养护技术


征集要求

1.作品需取材于丽水市范围内,投稿作品不能通过后期处理改变真实性原貌。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采用电子文件投稿。拍摄器材不限,彩色、黑白不限,组照每组限6-12幅,每组计1件。投稿时须填写标题、拍摄地点等信息,并附作品介绍及相关资料。

3.主办方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奖项设置

金质收藏1名  奖金10000元

银质收藏2名  奖金各4000元

铜质收藏3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作品70名  奖金各500元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作品将组织专题展览在重要摄影活动中展出,并可作为申请加入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投稿方式

请参赛者登录丽水摄影门户网站(网址:http://lishuimedia.vcgvip.com/),点击顶部的“征集活动”进行投稿。

网站投稿联系人:王瑀,电话:0578-2117793。

 

评选方式

征稿截止后,组织专家完成评选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奖金支付(注:获等级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须为首创、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他权益,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违宪、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民族歧视等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表、展览、出版画册等途径,并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者须保证投稿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他权益纠纷,如产生上述相关权益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3.因投稿作品上传延误、误发至其他网络平台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投稿作品未能及时完整地传输到征集方,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丽水摄影综合门户网站、“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丽水交通”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择机在以上平台公布名单。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一旦投稿参加此次活动,即视为无条件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有想法、有创意的你

还等什么?

快来投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