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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社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收集公告

   来源: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 06- 14  10: 18    浏览次数: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目前正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要求开展本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为了广泛听取并收集项目实施区域及周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是浙江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布局中九横之一,是浙江省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的重要高速项目,也是丽水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四纵三横”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提升义甬舟开放通道及金义都市区辐射能力、助推共同富裕带动丽水西南部城镇发展、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促进大花园建设。

 

2、建设标准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通行能力和车道数的需求分析,确定本项目道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丽水段采用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0米。

3、路线走向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工程起于遂昌廉竹乡牛头山隧道(遂昌段长4541m),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金华段终点,起点桩号K105+380.741,出隧道后,于局下-潘村一带设濂竹单喇叭互通接连直线,沟通廉竹乡、云峰街道、遂昌金矿景区,之后路线向南进入松阳县赤寿乡,跨梧桐源后穿隧道至黄坑口附近,沿山脚布线,避让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松阳分区—赤寿工业区、古市镇规划区和卯山国家森林公园,经黄坑口村、源口村后折向西南,于谢树寮村附近设松阳西双喇叭互通接222省道,路线向西南方向跨松阴溪,于斋坛乡西侧设斋坛枢纽与G4012溧宁高速(龙丽高速)相交,枢纽带落地功能沟通松阳县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之后与龙丽高速共线约5.9公里,在叶村乡松山村东侧设西屏枢纽转出龙丽高速,路线转向南,于包安山附近下穿在建衢丽铁路一期,之后连续设老鹰尖隧道、大岭山隧道过竹源乡至大东坝镇,跨过小港溪后设大东坝互通沟通大东坝镇和安民乡。路线跨过西塘村并在洋坑埠头村折向西南,连续布设洋坑埠头隧道、大荒坪隧道、大坛隧道、白鹤山隧道过安民乡至龙泉市道太乡大赛桥村,于供村西侧设道太互通连接既有115乡道,与拟建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段沟通。路线在坪丰村西侧连续设隧道穿越山体至龙渊街道村头村后,设龙泉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南跨过227省道,设青田岭隧道至西源村,于龙角湾附近设龙泉北互通及其连接线沟通龙渊街道。路线沿322国道外侧并行前进,设隧道经青坑底村,进入西街街道石子垟村后跨越322国道,路线沿城区外丘陵区布设,经河星、尖地村,于富岱村设宏山互通沟通市区,路线继续往南经腊潭、宜石村,跨龙泉溪后,终于上淤村G25长深高速(丽龙庆高速),设上淤枢纽接G25长深高速,终点桩号为K201+359.906。

4、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96.243公里(含共线段长5.902公里),其中遂昌县境内8.217公里,松阳境内47.663公里(含共线段长5.902公里),龙泉市境内40.363公里。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6处。共布设桥梁64座,全长16448米(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桥),其中特大桥1778米1座,大桥13619米/40座,中小桥1051米/23座;隧道15.5座(含与金华段共建的0.5座牛头山隧道),共53137米,其中特长隧道40997米/6.5座,长隧道10330米/6座,中隧道1565米/2座,短隧道245米/1座;全线桥隧占比72.3%。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2处(含改建服务区1处),收费站7处,隧道管理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全线(含匝道和连接线数量) 路基填方4471.196千m3,挖方14599.143 千m3,沥青混凝土683.659千m2(含老路罩面),圬工砌体防护285.996千m3,坡面防护3118.681千m3;共计占用土地527.270公顷,拆迁建筑物298.17千m2。

本项目同步建设濂竹互通连接线6.293公里,龙泉北互通连接线2.294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104.83公里(含高速共线段长5.902km)。

5、建设投资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49.45亿元,其中建安费估算149.06亿。

6、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年底正式开工,施工期5年。

二、项目评估主体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灯塔街194号

联系人:周寅峰

联系电话:0578-2657197

三、第三方评估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浙江腾啸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

联系人:单工

联系电话:13666669519

电子信箱:269466738@qq.com

四、公示期

本公告公示期限:10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发布10日内以如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下载公告附件的《意见征求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及个人信息,并署名,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给第三方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4日       


附件:义龙庆高速丽水段稳评问卷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