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现就《丽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丽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
规划范围:丽水市域。
规划对象:丽水市铁路、轨道、公路、水运、民航、管道、邮政、枢纽、廊道等交通方式。
规划目标:到2025年,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取得明显突破,主要路网骨架基本成形,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基本适应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35年,交通网络建设趋于稳定,形成能力充分、结构合理、高效便捷、技术先进、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适应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丽水至主要城市交通时距、覆盖发展基本实现“3111”目标:“3”——国内主要城市3小时航空通达;“1”——长三角主要城市及省内各地市1小时高铁通达;“1”——市域内各县市区所在地1小时铁路及轨道通达;“1”——重点乡镇基本实现15分钟上高速100%、30分钟至火车站100%。
到2050年,形成一张布局完善、规模合理、结构优化、资源集约、衔接高效、互联互通的水陆空骨架网络。届时,交通网络将连接主要风景区、港口、重要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承担全市主要流向的客货运输服务,是政治、经济、社会、国土、国防等各方面需求在交通基础设施上的集中体现。
规划期限:2021-2050年,规划基础年是2020年,目标年为2025年、2035年和2050年。
二、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声环境影响分析
主要是运输工具交通噪声,公路主要包括车辆行驶噪声;铁路及轨道交通主要是火车行驶噪声;港口主要是船舶交通噪声以及作业机械和港区内配套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机场主要是飞机起飞降落产生的噪声;站场主要是进出站口以及发车区交通噪声和候车室、装卸发车处噪声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项目对水体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公路、铁路的路桥面径流排放和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水运项目主要港区污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港航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的影响;枢纽站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维修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中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管网等线性工程,容易对生态造成分割,影响生态完整性,对局部范围内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线位两侧生态系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由于占用面积有限,相对于整个生态系统来讲,不会造成区域生态功能的整体退化。对于可能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规划项目,规划采纳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让,并采取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4、振动影响分析
振动影响施工期主要来自振动型作业,包括钻孔、夯实、重型汽车行驶、拆迁工程等及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影响。运营期主要来自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过程中轮轨相互作用产生机械振动,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振动源强主要与轨道结构、列车运行速度、轴重、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而列车振动扩散衰减规律则受地质、地形、地貌等条件的影响,并随着距离的增加振动逐渐衰减。
5、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主要为公路营运期间,运输车辆在敏感水域路段发生危险品运输泄漏事故,对水体会造成污染,并可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敏感区产生一定威胁。
6、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只要做好相关洒水降尘、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轻。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车辆、飞机、船舶产生的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烃类)等,废气影响与车流量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
三、预防或者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要点
1、规划调整建议
本规划环评主要对穿越或占用重要生态敏感区的项目从布局和规模上,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对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规划实施时,进一步调查项目选址、选线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无法避绕重要水体的项目,设计污水收集系统,尽可能涉及桥梁、涵洞,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河流、水库等水体时,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可采取隧道、桥梁等形式,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项目选址、选线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采取设置低噪声路面、建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及修建围墙等。枢纽场站及港区合理布局功能区,合理布置站场内设施。
4、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重点关注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路段。在规划实施时具体项目规划设计中需重点关注穿越或影响该区域的路段。需采取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与减缓措施,减少交通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的影响。规划项目施工结束后,对取弃土场、路基边坡、施工便道以及临时施工营地等工程的不同影响特点,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
5、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遇有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运营期应推动采用先进的车辆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
6、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规划项目在选址选线阶段应尽量远离保护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应加强工程防范措施,营运期要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7、振动减缓措施
规划线路项目阶段,应根据已确定的线路与振动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项目环评阶段针对超标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丽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丽水市经济社会、产业功能相匹配,与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相适应,“安全、便捷、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规划过程中,通过线路和建设方案优化,最大限度规避了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规划方案做到了与国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能源开发等战略与规划总体协调。本规划实施不会对全市用地格局造成大的影响。另外,为保证本规划实施所需要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做好本规划与丽水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衔接工作。由于规划建设规模较大、路网分布广泛,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优化线位走向,避开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等,最大限度避让其他环境敏感区。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http://jtj.lishui.gov.cn/,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规划实施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jtj.lishui.gov.cn/,丽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规划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起止时间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262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78-2615101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062804506
传真:0571-28257966
3、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单位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 3月21日
附件1:丽水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网上公示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