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一、项目名称: 义乌至龙泉高速公路(丽水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初步设计服务和社后大桥至塔下公路(环站路)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择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义乌至龙泉高速公路(丽水段)起点接武义,路线经过遂昌、松阳、龙泉,终点接G25长深高速公路龙泉枢纽。项目全长约110公里,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总投资约250亿元。
社后大桥至塔下公路(环站路)起点位于莲都区社后大桥,下穿金温铁路和金温货线,进隧道后于水东老村出洞,沿高铁站东侧山体前进,过隧道后在塔下村与330国道交叉。路线全长约5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总投资约10亿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竞价采用折扣率为报价方式。招标代理费按次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取费×报价折扣率计算方式计算,折扣率为70%-80% (超出范围视作无效),报价包含评标专家费。
3、方式: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用低价中标的原则。如有多家单位报价相同,由业主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资质、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选择。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营业执照从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
四、相关信息
材料报送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公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价函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除报价函外,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2月9日上午10点前,送至丽水市交通运输局计财处(丽水市大洋路262号505室),过后不接收材料。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舟 电话:0578-2657197
附:报价函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4日
附件
报 价 函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择的公告,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公告内的全部内容和条件,愿意招标代理费按次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取费×折扣率( %)的报价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2、如由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接到贵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10天内,按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函的约定与你方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在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前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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