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我市莲都区仙渡乡发生一起农村公路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驶出路面翻坠于路外山坳处,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规律性和系统性上查找原因,并从源头上防范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全面摸排全市农村公路4米以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及桥梁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毁、防护不到位等情况,深入分析农村公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设施整治提升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公路4米以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及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治理,全市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辖区内的农村公路4米以上临水临崖及桥梁等安全防护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情况简单、治理难度较小的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难度较大的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采取设置警示、限载、限行、禁行标志等先期治理措施,并加强现场安全警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通行安全。
(二)制定整治方案(2021年3月底前)
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整治方案,并及时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报。方案应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落实每处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整治时限,制定可行管用的具体治理措施,建立相应的督导考核机制等。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填写附表1《丽水市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全防护工程整治项目明细表》、附表2《丽水市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工程整治项目明细表》,并建立一路一档留存治理前后的照片等档案资料。(附表1、附表2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市四好农路办,整治方案2021年3月底前上报市四好农路办备案。联系人:陈效 15157823125)。
(三)集中攻坚(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按照整治方案和具体治理措施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加大专项治理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至2021年11月底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护栏及农村公路4米以上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整治。隐患整改实行逐项销号制度,整改治理期间,每月向市四好办上报一次整治工作情况。市四好办根据整改方案每季度进行督查,对未按方案期限整改的进行通报。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
认真总结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防护效果进行再核查。针对排查有遗漏、防护不到位的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农村道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及桥梁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长效管理养护制度,落实专业机构进行桥梁常态化管护,保障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服务乡村振兴理念,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推进步骤等内容,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加强工作保障。农村公路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及桥梁安全防护工作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为加快推进落实,争取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在政策上提供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整治提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和督办机制,加强检查,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