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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机动车检验机构(I站)、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认定企业名单

   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 2021- 01- 11  10: 01    浏览次数:

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加快丽水市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交[2019]181号),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转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丽交〔2020〕33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愿申请并经管理部门复核,共有33家维修企业具备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能力。现将认定的丽水市机动车检验机构(I站)、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企业名单公布如下(数据截至20211月):

20210107 丽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M站)名单.xlsx20210107 丽水市机动车检验机构(I站)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