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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0- 09- 11  15: 01    浏览次数:

丽水市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事项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类别

抽查主体

抽查依据

1

航道专项养护项目监管

航道专项养护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程序规范性;原始工作台账情况;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专项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等。

50%

每年1次以上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省港航管理中心、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1.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2.《浙江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

港口经营监管

港口经营企业

企业经营基本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从业人员情况;经营规范情况。

不低于1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3

港口设施保安监管

港口经营企业

资质情况;台账情况;现场情况。 

不低于1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4

国内水路运输监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

1.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经营范围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4.经营的船舶情况;
           
5.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履职情况;
           
6.高级船员劳动合同签订比例情况;
           
7.班轮运输信息公布备案情况。

不低于10%

每年2次以上

通过年度核查、预警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5.《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6.《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

5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监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

1.船舶管理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经营范围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履职情况;
           
5.安全与防污染代管合同履行情况;
           
6.代理业务经营情况。

不低于10%

每年2次以上

通过年度核查、预警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2.《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4.《国内水路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6

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监管

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经营企业

1.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情况;
           
3.经营的船舶情况;
           
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履职情况;
           
5.提单使用情况

不低于10%

每年1次以上

通过年度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15号)第一条第一项

7

内地与港澳间船舶运输监管

内地与港澳间船舶运输经营企业

1.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落实情况;
           
3.经营的船舶情况;
           
4.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以及履职情况;

不低于10%

每年1次以上

通过实地检查方式进行抽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八条第一项

8

无船承运业务监管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企业

1.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2.提单使用情况

不低于1%

每年1次以上

通过实地检查方式进行抽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年第15号)第三条第二项

9

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5%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2.《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0

公共汽车经营监管

公共汽车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1
           

一、二级客运站经营监管

一、二级客运站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检设备配备情况;客运站封闭式管理情况;工作人员文明服务情况;客运站车辆门检、例检制度执行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

5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2
           

三级及以下道路客运站经经营监管

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检设备配备情况;客运站封闭式管理情况;工作人员文明服务情况;客运站车辆门检、例检制度执行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

5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3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车辆维护计划、执行及记录保存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重点营运车辆定位设备安装、联网接入情况;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运输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对车辆规模5辆以下的企业,市级运管机构每次检查比例不低于0.5%,县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车辆规模5辆及以上企业,市级运管机构每次检查比例不低于5%(其中杭州、宁波不低于3%),县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其中杭州、宁波不低于5%)。
           
严重失信企业5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5.《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8.《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车辆维护计划、执行及记录保存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车辆定位设备安装、联网接入情况;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运输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市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30%(杭州、宁波不少于20%);
           
县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3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6.《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9.《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5

货运场站经营监管

货运场站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运输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10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6.《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6
           

一、二类机动车经营监管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机动车维修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维修废弃物处置情况;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公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

市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县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2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7

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

经营资质条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情况;机动车维修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维修废弃物处置情况;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公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

市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县级运管机构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2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8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经营资质条件;教学设施、设备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教练车维护情况;教学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

10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1-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五十九条、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四十二条、四十四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19

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道路客运经营企业

经营资质条件;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事故排查及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车辆维护计划、执行及记录保存情况;车辆定位设备安装、联网接入情况;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乘客身份实名制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50%

严重失信企业:每年4次,其他企业每年2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重点监管

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2.《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5.《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八条;8.《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20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行业监管

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监理企业制度建设情况、管理机制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以及其它情况。

25%

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监理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内不少于1次。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监管

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1.《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3.《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5.监理合同;6.

2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监管

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
           
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

对试验检测机构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况。

20%

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D级的检测机构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他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不少于一次

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询问核查、试验操作等方式

一般监管

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