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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机动车检验机构(I站)、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认定企业名单
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0-
11-
12
08:
52
浏览次数:
为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加快丽水市推进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建设,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交[2019]181号),丽水市交通运输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转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丽交〔2020〕33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自愿申请并经管理部门复核,共有21家维修企业具备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能力。现将认定的丽水市机动车检验机构(I站)、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企业名单公布如下(数据截至2020年11月):
丽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