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交通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管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发函〔2020〕208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际方案,请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主题
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
三、开展信用交通宣传主题特色活动
(一)“信用交通宣传日”主题特色活动。组织全行业在10月15日开展特色宣传活动,依托车、船、路、港、站等交通窗口、阵地,通过宣传标语、LED屏、折页、案例展板、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具体活动内容由各部门自定。(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管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关爱司机、诚实守信”活动。结合最美司机评选、司机之家试点及“关爱货车司机 守护道路安全”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信用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引导司机“学信用、懂信用、守信用”。配合开展好“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结合道路危险货物安全整治行动,通过浙江信用交通网站、浙江交通微信公众号、丽水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曝光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意识。(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公路局)
(三)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在交通出行和行政许可、监管、处罚等环节,开展信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信易行”“信用交通进企业”“信用交通进工地”等活动。(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管局属各单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要制定细化落实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和现场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感染力和活动实效性。鼓励创新开展宣传,利用新媒体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宣传,充分利用好“十一黄金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工作,增强宣传感染力。
请各单位及时向市局报送活动信息,认真做好“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问题总结,并于11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报送市局法规处,工作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联系人:程雪峰 2615113。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