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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交通推进信用建设重点工作

   来源: 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8- 08- 24  11: 38    浏览次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信用建设工作的关键一年。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起涵盖交通运输全方位的信用体系,为加快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一、加快推进信用数据归集共享

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现有各类信用系统的升级改造,有效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加快推进行业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一是建成浙江交通统一信用平台并投入使用。系统开放至全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企业和社会团体,预留各部门特色开发需求及各信用信息统一接入输出功能,厅与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能实现互联互通。二是明确信息归集内容和权限。信用信息归集交通系统管辖行业法人和重要岗位、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不良信息和守信信息,分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为主要标识,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全公开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有限查询,实现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保护隐私有机统一。三是推行交通建设市场管理交底制度。在全系统内探索建立“交通建设市场管理交底制度”,让各参建单位熟悉交通建设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提升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和考核机制

一是建立交通统一信用标准。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制定本行业的信用评级标准,也可允许各市适当调整部门内容,但基本框架不变,做到省内运输企业信用评级一致,且全省通用,扩大信用应用范围,降低社会成本。二是建立企业信用考核机制。通过行政处罚对接扣分、入户检查登记扣分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的经营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逐项进行考核,并完善企业信用考核建档工作。

三、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应用评价结果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体系,不断拓展信用评价对象范围,将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一是推行驾培行业不守信者三年不得聘用。明确对具有跨区域培训、酒后教学、收受学员钱物等情形的教练员记入黑名单,原驾校将其解聘后,其他驾校三年内不得再次聘用。二是开发并应用“信用评价管理”APP。监管人员一旦发现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拍摄照片等资料上传给APP。根据APP汇总的数据、记录,结合对重点建设单位的检查结果,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对施工单位年度信用评价中。三是实行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联动”。为加强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在施工监理招投标中使用监理信用评价结果,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监理企业、总监和监理人员的投标给予适当加减分。同时对监理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履约担保中给予政策倾斜的优惠。

四、推进“红黑名单”制度建设

根据国务院相关单位和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进一步将“红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到交通信用建设工作中。一是进一步细化“红黑名单”认定规则。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红黑名单”相关制度文件,明确“红黑名单”认定规则、应用范围、奖惩措施,规范“红黑名单”发布内容、程序,健全投诉、异议和修复机制。二是对“红名单”予以一定的守信激励措施,对“黑名单”做好相应的惩戒措施,同时将“红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五、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联合奖惩工作;二是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对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等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要求,同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三是按照《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制定公路超限超载领域联合惩戒对象清单,持续做好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信息汇总、审核和发布工作,及时披露曝光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建立健全异议投诉和信用修复机制;四是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在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下载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在本系统内及时共享,同时将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网站进行公示。

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一是做好诚信建设调研工作。采用“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工作模式,积极走访信用办等相关单位,就诚信体系建设、年度工作重点、信用工作领域先进典型、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咨询沟通,进一步明确诚信工作方向。同时邀请系统内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就信用制度、信用记录、信用评价标准、激励惩戒措等具体内容进行演讲展示,切实施增强全行业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二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研究。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交通体系建设研究,从诚信制度、诚信活动界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监督与奖惩等方面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诚信体系。三是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提升公务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正义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公信力。

七、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宣传教育,让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一是深入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等诚信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二是开设诚信红黑榜,大力宣传诚信典范,曝光失信典型,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三是倡导各地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总结好的做法经验,适时在全国交流推广。

八、凝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信用机构、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一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人员和经费保障;二是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考核评价,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三是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支持征信机构与交通运输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深入合作;四是鼓励民众登录厅及各市交通统一信用网站了解查询交通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完善信用承诺机制,引导民众对企业承诺开展监督和评价,发挥社会力量提高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管理水平。

九、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和开展信用修复

一是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信用修复与纠正失信行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培训相结合;二是建立诚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对“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修复培训;三是引导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做出的公开书面承诺,在适当条件下对承诺人采取“瑕疵受理”、“缺件受理”和“材料替代”等方式,给予其简化审批程序等便利措施。

十、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结合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抓住行业管理的痛点,完善奖优罚劣的机制,优化行业管理职能,提高信用结果应用,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对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一定行政许可范围内实行“先批后审、先证后查”快审制度;二是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双随机+信用”抽查制度文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与抽查频次关联机制;三是按照“信任优先”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采用承诺办件。

十一、进一步推广各市交通信用亮点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自开展信用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有想法、有干劲、有实招、有创新,亮点纷呈。在下一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在全省系统内进一步推广。一是推广诚信航区建设经验。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早在2014年制定了《杭州航区诚信建设管理办法》,对航区内航行、作业、停泊的船舶、船员和杭州港范围内的码头实施诚信管理。这是杭州港航结合新的水运发展形势和新的法律法规,对原有诚信管理体系的一次健全和完善。经过一段时间的推行后成效显著,下一步应继续完善并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内推广。二是推广公交车乘客票价阶梯式优惠政策。在个人方面,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个人信用等级实行票价阶梯式优惠,对信用等级高的守信个人给予搭乘公交车最低5折的票价优惠;在企业方面,在拨付出租汽车行业退坡资金时,根据信用等级按确定不同拨付系数。三是推广信用核查制度。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在行政审批、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等工作中,新增信用核查环节,对行政相对人一律进行信用核查。根据核查出的信用等级,对行政相对人实施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四是推广“诚信立办”服务经验。2018年台州港航局《在全市开展水路运输业务“诚信立办”改革》探索建立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采用承诺办件“先办后补、急速办件”的形式进行发放各类证件,为企业和个人节省运营时间和经济成本。五是推广多部门的联合评价机制。遂昌县交通运输局由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对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后,结合日常行业监管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由局建管科牵头,突出对涉及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发放、信访举报等重要内容的审核,由局质监、运安科及在建工程指挥部参与,通过多环节综合评价后,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信用信息,极大程度地保证了信用信息报送的准确、公平、透明。六是推广“双随机”督查机制,落实信用公开制度。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动态维护和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双告知”平台,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业管理等信用信息,并建立系统运行沟通工作机制,专人负责联系沟通协调,落实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技术方案。

十二、开展“信用交通省”建设督查工作

我厅将于2018年三季度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以互查及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信用交通省”建设督导工作,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请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充分准备。


浙江交通2018年信用建设重点工作具体责任分解表



序号

任务名称

责任单位

落实时间

1

出台全省公路工程最美班组长评价实施意见并落实信用评价机制

省公路局

四季度

2

出台全省货车超限运输联合整治实施意见并落实信用评价机制

省公路局

三季度

3

出台全省信用航区建设实施意见并落实信用评价机制

省港航局

四季度

4

出台全省机动车维修信用评价机制并落实

省运管局

三季度

5

出台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总监信用考评实施意见并落实信用评价机制

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四季度

6

建立完善信用交通建设工作考核机制

各市、义乌市

三季度

7

建立乘客信用等级票价阶梯式优惠实施意见

各“信用交通市”

四季度